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4、有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院不承担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7、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月15日。
2、2011年博士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考生需登录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11年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247.182.86/default.aspx)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名表。
3、网上填报信息后,考生需在报名截止前(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提交下列书面报名材料。通信地址:(快递)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图书馆楼309;(平信):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收件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82241899。
(1)填写完整的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两名专家的推荐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3)政治审查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5)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7)一寸免冠照片2张;
(8)身份证复印件。
4、在报名截止前,考生需交纳报名费200元/人。汇款须写清考生姓名及报名编号,汇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收款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2011年3月中旬(网站会提前公布考试时间,考生考试报到时领取准考证)。
3、考试地点: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4、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5、初试方式: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6、复试:考虑到外地考生往返北京的实际困难,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细则另行通知。
五、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联合培养
2011年我院计划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英国Brunel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收的导师及研究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我院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报考中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因在学期间需赴国外进行学位论文工作,要求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报考我院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入学后具有我院和北京科技大学双方学籍,第一学期在北京科技大学完成课程学习,之后在我院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2011年计划招收博士生28名,其中招收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生5名。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后,按国家规定发给奖学金、我院助学奖学金及生活补贴,目前博士生每月为1200—2200元。此外,学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和申请专利享受院内相应的奖励。委托培养博士生工资由原单位支付。所有在学博士生皆可以申请各种奖学金。
九、其它
因教育部关于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尚未下达,本简章及2011年博士招生目录仅供考生复习参考。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