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
工 作 简 报
(第42期)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编者按:近期,各中央企业先后召开集团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精神。本期重点介绍中国有色集团召开法制工作会议、中船集团召开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述职会议的有关情况。同时摘登部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简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工作简报》自下期开始,将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刊发国资委网站(详见热点专题—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建设栏目)。请各中央企业及时关注查阅。
“围绕中心、服务中心”,深入推进法制工作——中国有色集团召开法制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2012年11月28日,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召开法制工作会议,集团公司总经理罗涛、党委书记张克利出席会议,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专家顾问委员会和监事会成员、境内外出资企业领导班子和法律工作人员、集团总部全体员工等近400人参加了会议。
罗涛总经理指出,中国有色集团法制工作落实新三年目标开局良好。各出资企业通过实施“一把手工程 ”,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企业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人员、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为全系统法制工作落实新三年目标起好步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按照“总部先行,重点落实、逐步覆盖”的原则,在集团总部和重要子企业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加快向其他出资企业全面延伸,有力推动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罗涛总经理强调,中国有色集团在“走出去”过程中的法律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跨越式发展中对于合规经营、防控风险的法律需求更加突出。法制工作必须正确认识、深刻把握当前所面临的新形势,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中心”,确保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和企业的长远稳健发展。要服务业务拓展,在规模提升上做“大”,进一步发挥法律的预防作用;要服务战略规划,在效益提升上做“强”,进一步发挥法律的支撑作用;要服务公司治理,在管理提升上做“精”,进一步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要服务转型升级,在科技提升上做“优”,进一步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
罗涛总经理要求,2013年中国有色集团法制工作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的部署要求,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确保新三年目标的各项指标落实到位。他要求各级单位和领导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认识,继续巩固新三年目标加快推进的思想保障;二是提升水平,积极锻造法制工作对标世界一流的管理能力;三是完善体系,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组织保障作用;四是夯实基础,健全完善应对新形势下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五是建立队伍,培育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团队;六是注重创新,加快提升与“世界500强”相匹配的核心竞争力;七是发挥作用,营造“世界一流矿业集团”普治并举的合规文化。
以述职促履职、以述职促交流
——中船集团召开首次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述职会议
为切实提高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和水平,2012年12月14日,中船集团在广州首次组织召开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年终述职工作会议。常务副总经理路小彦出席会议并作题为“对标世界一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和水平”的讲话,总法律顾问安晓非作会议总结。11位重要子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开展述职,分别汇报了今年以来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提出明年的重点目标和任务。来自重要子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和法制工作负责人以及其他部分单位分管法律工作的主要领导近50人参加会议。
路小彦副总经理对中船集团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和工作成绩给予肯定。她指出,总法律顾问队伍在当前船市低迷情况下,密切关注企业主要法律风险,加强跟踪、积极应对,有效发挥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保驾护航作用。她强调,总法律顾问要进一步明确述职制度的重要意义,从围绕中心和服务大局的视角,切实提高履职能力,狠抓管理提升、克服管理短板、突出核心重点,高度关注违规违约法律风险,始终将其作为贯穿法律工作的核心主线,做到防范于未然。最后提出,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一方面要着力发挥法律风险防范作用,切实加强造船主业以及非船业务拓展等领域法律风险的预警机制建设;另一方面要以圆满完成新三年目标为根本点,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法律基础管理建设等。
会议代表普遍认为,开展总法律顾问述职工作,“以述职促履职、以述职促交流”,切实提高了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有效促进了总法律顾问履职经验交流,也有力带动了企业法制工作的开展。
简讯
2012年9月份以来,多家中央企业组织召开集团系统法制工作会等,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精神。
9月2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郭进平将会议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并在公司领导例会上将会议精神向党组成员及全体领导作了传达。公司领导对中国石油落实国资委要求、加强法律管理高度重视,对以往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9月29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向公司党组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并以集团公司文件形式向全系统转发会议材料。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蔡希有作出批示,要求抓好新三年目标落实,法律事务工作要持续走在央企前列,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10月26日,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法制工作研讨会。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部门负责人和所属单位法律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实现法律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并进一步提升法律管理增价值、创效益的能力。
10月29日,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召开2012年法制工作会议。集团公司总经理李海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杨晓明作总结讲话。会议要求法律人员要树立更高目标,进一步提高法律专业水平;各级单位要加强风险防范,切实推动新三年目标的全面落实。
10月31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印发通报,全文转发王勇主任重要批示、黄淑和副主任重要讲话、周渝波局长总结讲话,明确提出法律管理提升的总体目标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业务板块先后3次组织召开企业法制工作推进座谈会。总法律顾问王书宝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围绕“诠释规划目标,研讨法律管理,部署推进措施,分解考核指标”的主题,要求各单位对自身情况的底数要清楚,法制工作的方向要明确,推动工作的路径要清晰。
11月6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召开2012年度法制工作座谈会。总经理王公民作出批示,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辛保安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要求全面开展法律管理对标、加强集团法律管控、推进法律工作基础管理,将法律管理提升与落实新三年目标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着力打造法治华电、诚信华电。
11月7-8日,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召开第二次集团法制工作会议。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王旭东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副总经理张殿阁作主题报告。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大力推进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集团法制建设三年目标,真正做到“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体系完备、队伍有为、防控有效”。
11月15-16日,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召开法律管理提升暨2012年法制工作座谈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斌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总法律顾问吴刚作总结讲话。会议就法制工作存在的短板、瓶颈问题及整改情况等进行了研讨,并针对下一阶段法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11月16日,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召开2012年企业总法律顾问述职工作会议。集团公司总经理姚燕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许金华作专题报告。会议传达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对新三年目标考评标准进行了宣讲。会上,所属单位总法律顾问还开展了述职交流。
11月21-22日,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召开法律管理工作座谈会。集团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国文清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总法律顾问杨荆州主持会议。会议提出各子公司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律管理工作,把握好法律工作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强调把工作落脚点放在有效防控风险、提高企业管理质量水平上。
12月18日,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召开2012年法律工作会议。集团公司总经理俞海星作了题为“全面落实新三年目标,提升集团系统法律管理水平”的讲话,集团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马思一作总结讲话。会议总结了集团重组以来法制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并开展了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与纠纷处理实务的专题培训。
12月19日,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召开法制工作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才让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提出推动法制工作的“五”要:一要领导重视、意识到位;二要学习提高、武装自己;三要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四要培育队伍、提升素质;五要善用力量、发挥作用。